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5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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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6万吨大型化工装备综合配套项目 | 锦 (略) 有限公司 | 辽宁省葫芦岛市 (略) (略) | 辽宁特 (略)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 (略) (略) ,建设1条大型化工装备综合配套生产线,设计年产量为6万吨。建设内容包括:酸洗钝化清洗废水、酸雾吸收塔产生的废碱液、焊接废气、抛光粉尘、酸洗钝化废气和危废库等环保工程;1#备 (略) 房、2#不锈钢车间、3#备料车间、4#金工车间(1)、5#重容车间、6#重容车间内备料车间、7#搅拌车间内金工车间、8#搅拌车间、9#热处理车间、10# (略) 、11#透平车间、12#齿轮车间、13#金工车间(2),共计13个车 (略) 房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等。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占总投资的0.09%。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抛光粉尘、酸洗钝化废气和危废库废气分别采取 (略) 理、 (略) 理和 (略) 理后,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台天然气退火炉废气,分别由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 -2001)中型标准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 (略) 理。 3、废水:本项目切削液、热处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略) (略) 理后,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限值后,排入管网。 4、噪声:对切割机、剪切机、空气压缩机、等离子切割机、起重机、铣床和车床等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废切削液、废机油、酸洗钝化池产生底泥,酸洗钝化定期排放的废水、酸雾净化装置产生的废碱液、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废边角余料、废屑、废焊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要求;生活垃 (略) (略) 理。 6、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