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FY2024GC0023 )
阜阳市资福寺等安置区配套路网及改造提升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资福寺等安置区配套路网及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略) 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阜阳市资福寺等安置区配套路网及改造提升项目(二期)予以备案的函、(发改中心〔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 (略) 建设 (略) ,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2.2 建设规模: 资福寺外街改造范围包含大寺街供电改造,水塔亮化,连桥巷临时道路修建,部分原有围墙拆除新建或改造,新建停车场,鹿祠街、迎春巷及大寺街部分沿街单体外立面改造。莲花路项目室外园林、供电、安装工程改造。
2.3 计划工期:219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方通知为准,具体工期详见合同附件《工程施工计划》)
2.4 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规程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含装修)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建安工程改造、施工、验收、移交、存档备案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同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投标人需根据图纸及设计要求考虑完成本工程的全部使用功能,做到整体移交,无缺项、漏项,否则缺、漏的分项工程由中标人自行补充设计施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大寺街供电工程:包含红线外强弱电线缆入地、原有电线杆的拆除等;新增一台箱变及由此箱变进入S1及S2的进线电缆及相应设备。
(2)资福寺街区美化工程:资福寺安置区周边街区美化,包括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立面翻新、墙体砌筑及拆除等。
(3)资福寺项目道路工程:资福寺安置区东侧新增一条道路,包含不限于道路工程、道路绿化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资福寺项目水塔工程:资福寺安置区北面的水塔新做泛光工程及LED网格屏。包含但不限于配电箱、泛光照明的控制模块(含软件、平台及相应的调试、维保等工作)、配电箱进、出线回路的配电工程、灯具支架制作安装、控制系统的供应及安装、整个泛光照明的调试、灯具、线缆、线管、材料、设备按照规范要求报样送检等,水塔顶部室外IP。
(5)资福寺东侧停车场工程:包含停车场地面开挖及新建地面、绿化工程、弱电及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停车场图纸的全部施工内容。
(6)莲花路项目室外园林工程:原已施工完成的雨污及给排水消防管网、地面原有景观绿化拆除;新建部分雨污给排水管道敷设、土方回填及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不含精神堡垒、游乐健身设施、雕塑小品及软装)、景观安装工程。
(7)莲花路项目室外供电工程:负责该商业供配电系统进出线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按图纸由原住宅小区配电房敷设永久线缆至该商业下一级配电箱(柜)、新建商业东侧充电桩配电箱。
(8)莲花路项目燃气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室外燃气工程及室内燃气工程等燃气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9)莲花路项目室外供水工程:室外第一个阀门前的供水工程,其中阀门的供货及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0)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约1870万元
2.7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
(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3.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3.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3.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3.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4.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4.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4.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4.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5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其他: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
注:人员社保符合以下7类情形,投标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替社保证明,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认定: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 (略) 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 (略) 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总公司投标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7.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法定代表人: 王亮
地 址: (略) 颍州区清河街道淮河路2000号建投大厦14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 工
电 话: 055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同创 (略)
法定代表人: 程维锋
地 址: (略) 三清 (略) 民中心二楼8号2厅
邮 编: *
联 系 人: 董 工
电 话: 0558-*备用:0558-*
传 真:
电子邮件: *@*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4年 2 月 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