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施工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投资审批(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阜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阜城人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阜城镇东安大街西,振兴路北。
2.3、建设规模:项目拟建一个大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地下一层,为掘开式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9548.9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9079.25㎡,地上口部建筑面积469.66㎡,地面绿化面积10764㎡。工程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部及物资储备库,平时用于地下停车(可提供车位256个),可兼做灾时为地震应急避难所,可提供避难位置1050个。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最终建设内容。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5、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3日09:00至2023年05月18日09: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并仅作为事后必要的存档使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阜城县光明东路369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3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 (略) 五洲国际银座大厦
联系人:李世清
电 话: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