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鑫旺 (略) 年产纯胶膜*平方米、线路板基材*平方米、补强*平方米新建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鑫旺 (略) 年产纯胶膜*平方米、线路板基材*平方米、补强*平方米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鑫旺 (略)
建设概况: (略) 鑫旺 (略) 年产纯胶膜*平方米、线路板基材*平方米、补强*平方米新建项目位于 (略) 三 (略) 17号硅谷动力·深中高科技产业示范基地A1栋1楼,选址中心位于东经113°26"44.313",北纬22°41"53.686",项目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于2024年1月编制《 (略) 鑫旺 (略) 年产纯胶膜*平方米、线路板基材*平方米、补强*平方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2月28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文号:中(角)环建表[2024]0007号。《 (略) 鑫旺 (略) 年产纯胶膜*平方米、线路板基材*平方米、补强*平方米新建项目》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项目新建相关生产设备以及环保治理设施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生活用水参照《广东省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中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人均用水按28m3/a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87m3/d(560m3/a,其中2.55m3/a为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进行回用,10m3/a为制备纯水产生的反冲洗废水进行回用,547.45m3/a为新鲜自来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90%的排放率计算,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1.68m3/d(504m3/a)。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三 (略) 。
(2)生产用水
①清洗废水:砂磨机和研磨机使用后约1个月需进行清洗,根据企业生产经验,每次清洗用水约0.5t,产生清洗废水6t/a,清洗废水委托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②RO纯水制备
项目使用的水性胶水需要添加纯水,水:水性胶水=1:4,则需纯水为5.96t/a。纯水机纯水率为70%,则需要新鲜自来水8.51t/a,其中浓水占30%约2.55t/a。
项目纯水机定期需进行反冲洗,每次冲洗水量约为100L,每年反冲洗约100次,则反冲洗用水约10t/a,产生反冲洗废水10t/a。
反冲洗废水及浓水主要污染因子为钙镁离子,水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02)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中的冲厕要求,故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可回用作厕所冲洗水。
③冷却用水
项目设置2个冷却塔,各配套1个循环槽,循环槽尺寸均为φ1.2m×H0.8m,水深0.3m。项目冷却塔用水无需更换,仅定期补充蒸发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天补充用水量约占储液槽容量的5%,则总补充用水量为0.034t/d(10.2t/a)。
项目设置2台冷水机,各配套1个循环槽,循环槽尺寸均为φ1m×H0.8m,水深0.3m。项目冷水机用水无需更换,仅定期补充蒸发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每天补充用水量约占储液槽容量的5%,则总补充用水量为0.012t/d(3.6t/a)。
则项目使用冷却补充用水量为0.046t/d(13.8t/a)。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废气产排情况
(1)砂磨、研磨、上胶、烘干、复合、固化工序废气
①项目砂磨、研磨、上胶、复合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项目砂磨、研磨、上胶、复合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TVOC、总VOCs和臭气浓度。
项目不生产胶水,其中砂磨、研磨仅为外购成品水性胶水与水按一定比例进行物理混合分散,该过程的的有机废气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2669其他专用化学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2669其他专用化学品制造行业系数表-水基型胶黏剂”-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0.12千克/吨-产品计算,项目砂磨、研磨后的水性胶水年使用量为29.81t/a,则砂磨、研磨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为0.0036t/a。
其中上胶、复合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水性胶水,根据其组成成分,核算出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情况。详细产生情况详见下表所示。
有机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名称 | 年消耗量(t/a) | 有机挥发组分占比% | 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t/a) |
水性胶水 | 23.85 | 2.48% | 0.5915 |
因此,项目砂磨、研磨、上胶、复合工序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约为0.5951t/a。
②烘干、固化工序有机废气
项目烘干、固化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TVOC和臭气浓度。烘干和固化温度较低,达不到PET膜和PI膜的熔化温度,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少,本次评价仅作为定性分析。
综上所述,砂磨、研磨、上胶、烘干、复合、固化工序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TVOC、总VOCs)0.5951t/a。
项目砂磨、研磨、上胶、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后与隧道炉顶部排气口直连管道收集、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的烤箱,烤箱顶部排气口直连管道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高空排放(G1)。
废气收集效率参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中表3.3-2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全密封设备/空间,单层密闭负压(VOCs产生源设置在密闭车间、密闭设备(含反应釜)、密闭管道内,所有开口处,包括人员或物料进出口处呈负压),收集效率90%。项目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呈负压状态,收集效率取90%。设计处理风量共*m3/h,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50%。
风量核算:
项目需要密闭收集的车间约:500㎡,车间高度为5m,车间换气次数可达8次/h;。车间所需新风量=换气次数×车间面积×车间高度,则经计算所需风量为*m3/h。
项目隧道烘箱尺寸约:长24m×宽0.56m×高度0.5米和长24m×宽1.2m×高度0.5米,和设置2条废气直排口,排气口管径100mm,管道风速控制为10m/s,单条排气管风量为管道横截面积与气体流速的乘积,可知废气直排管总风量约为2×3.14×(100mm/2)2×10m/s×3600=565.2m3/h。
项目2个烤箱尺寸均为:2.5*3*1.5m和设置2条废气直排口,排气口管径100mm,管道风速控制为10m/s,单条排气管风量为管道横截面积与气体流速的乘积,可知废气直排管总风量约为2×3.14×(100mm/2)2×10m/s×3600=565.2m3/h。
综上所述,项目所需风量为*.4m3/h,考虑收集管道沿程风量损失,收集风量向上取值,废气治理设施风量取*m3/h。
有机废气产排情况核算一览表
排气筒编号 | G1 | |
污染物 | 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TVOC、总VOCs) | |
总产生量(t/a) | 0.5951 | |
有组织 | 产生量(t/a) | 0.5356 |
处理前速率(kg/h) | 0.2232 | |
处理前浓度(mg/m3) | 8.93 | |
排放量(t/a) | 0.2678 | |
排放速率(kg/h) | 0.1116 | |
排放浓度(mg/m3) | 4.46 | |
无组织 | 排放量(t/a) | 0.0595 |
排放速率(kg/h) | 0.0248 | |
总抽风量(m3/h) | * | |
有组织排放高度(m) | 25 | |
工作时间(h/a) | 2400 |
经处理后砂磨、研磨、上胶、烘干、复合、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较严者;TVO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总VOCs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凹版印刷),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测试工序废气
项目测试过程会使用锡条,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焊锡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测试过程会使用小烤箱,使用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测试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产生量较少,本次评价仅做定性分析。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包括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384电池制造)、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0仪器仪表制造业、435电气设备修理、436仪器仪表修理、439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行业使用系数法核算工业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工业企业”中“5.1废水及废气工段系数表”的“焊接工段”的“波峰焊工序”-无铅焊料的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4134g/kg-焊料,项目使用锡条0.05t/a,即焊锡废气产生锡及其化合物产生量约为0.*t/a、颗粒物产生量约为0.*t/a。测试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焊锡废气无组织排放。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非*烷总烃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 | 核算排放浓度/ (μg/m3) | 核算排放速率/ (kg/h) | 核算年排放量/(t/a) |
一般排放口 | |||||
1 | G1 | 挥发性有机物(TVOC、非*烷总烃、总VOCs) | 4460 | 0.1116 | 0.2678 |
2 | 臭气浓度 | / | / | 6000(无量纲) | |
一般排放口 合计 | 挥发性有机物(TVOC、非*烷总烃、总VOCs) | 0.2678 | |||
臭气浓度 | 6000(无量纲) | ||||
有组织排放总计 | |||||
有组织排放 总计 | 挥发性有机物(TVOC、非*烷总烃、总VOCs) | 0.2678 | |||
臭气浓度 | 6000(无量纲)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污染源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年排放量/(t/a) | |
标准名称 | 浓度限值/ (μg/m3) | ||||||
1 | M1 | 砂磨、研磨、上胶、复合、烘干、固化工序 | 总VOCs | 无组织排放 | 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2000 | 0.0595 |
2 | 非*烷总烃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4000 | ||||
3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 ≤20(无量纲) | / | |||
4 | 测试工序 | M2 | 非*烷总烃 | 无组织排放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4000 | / |
5 | 颗粒物 | 1000 | 0.* | ||||
6 | 锡及其化合物 | 240 | 0.* | ||||
7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 ≤20(无量纲) | / | |||
无组织排放总计 | |||||||
无组织排放总计 | 总VOCs、非*烷总烃 | 0.0595 | |||||
颗粒物 | 0.* | ||||||
锡及其化合物 | 0.* | ||||||
臭气浓度 | / |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污染物 | 有组织年排放量/(t/a) | 无组织年排放量/(t/a) | 年排放量/(t/a) |
1 | 挥发性有机物(TVOC、非*烷总烃、总VOCs) | 0.2678 | 0.0595 | 0.3273 |
2 | 颗粒物 | / | 0.* | 0.* |
3 | 锡及其化合物 | / | 0.* | 0.* |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污染源 | 非正常排放原因 | 污染物 | 非正常排放浓度/(μg/m3) | 非正常排放速率/(kg/h) | 单次持续时间/h | 年发生频次/次 | 应对措施 |
1 | 砂磨、研磨、上胶、复合、烘干、固化工序 | 环保设施故障 | 挥发性有机物(总VOCs、非*烷总烃、TVOC) | 8930 | 0.2232 | / | / | 停止生产,及时维修废气处理设施 |
2 | 臭气浓度 | 6000(无量纲) | / |
2)各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 1031-2019),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处理工艺,此工艺为可行技术。
(1)活性炭吸附装置可行性分析:
活性炭吸附主要是指多孔性固体物质处理流体混合物时,流体中的某一组分或某些组分可被吸引到固体表面,并浓缩、聚集其上。在吸附处理废气时,吸附的对象是气态污染物。
1)工作原理:
气体由风机提供动力,正压或负压进入活性炭吸附床,由于活性炭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键力,因此当此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污染物质从而被吸附,废气经过滤器后,进入设备排尘系统,净化气体高空达标排放。
2)设备特点:
A、适用于常温低浓度的有机废气的净化,设备投资低。
B、设备结构简单、用地面积小。
C、净化效率高,净化效率达80%以上。
根据《 (略) 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 (略) 环境保护局、 (略) 环境科学研究预案,2013.07)表2.1.1颗粒物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套完善的吸附装置可以长期保持VOCs去除效率不低于80%。由于项目总VOCs产生浓度较低,考虑到项目实际运行中无法全时段保持所有设备满负荷运行,工艺废气产生浓度存在一定起伏,综合考虑废气处理效率为50%核算。
根据上述设计,本项目设置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可有效处理有机废气,总处理效率可达50%以上,废气处理工艺具有可行性。
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净化设备技术参数
风量 | *m3/h |
装载量 | 2.5t |
炭层数 | 2层 |
炭层厚度 | 15cm |
活性炭密度 | 0.5t/m3 |
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厂房主要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大门采用隔音门,窗户采用双层隔音玻璃,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原料包装物;边角料;纯水制造过程中废RO膜、废砂炭等一般固废;废润滑油;废润滑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废水性胶水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一般原料包装物;边角料;纯水制造过程中废RO膜、废砂炭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给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废润滑油;废润滑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废水性胶水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三、竣工日期:
1、竣工日期:2024年7月3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7月4日-2025年7月3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鑫旺 (略)
地址: (略) 三 (略) 17号硅谷动力·深中高科技产业示范基地A1栋1楼,选址中心位于东经113°26"44.313",北纬22°41"53.686"
联系人:陈加明
电话:*
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