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G336津神线路面改造工程 已由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4年G336津神线路面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336津神线天津段起于滨海新区秦滨高速, (略) 文安界, (略) 的国道之一, (略) 滨海新区及静海区的一条重要干线公路,路线全长94.306公里。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位于静海区内,路段分为三段,总长28.439公里。第一段为静海大港界(K41+284)至团唐线(K50+662),路段长9.378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11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1米(路面)+1米(土路肩),路基宽27米。第二段为团唐线(K50+662)至团王线(K60+426),路段长9.764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其中团唐线—团静线(长8.211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土路肩)+9米(路面)+1.5米(土路肩),路基宽12米;团静线—团王线(长1.553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土路肩)+16米(路面)+1.5米(土路肩),路基宽19米。第三段为静海环线(K64+101)至京岚线(K73+398),路段长9.297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其中静海环线—静青线(长5.196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22.5米(路面)+5米(中央分隔带)+22.5米(路面)+1米(土路肩),路基宽52米;静青线—京岚线(长4.101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设施带)+20米(路面)+10米(中央分隔带)+20米(路面)+1.5米(设施带),路基宽53米。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
(一)路基、路面工程
1.静海大港界(K41+284)—团唐线(K50+662)段,长9.378公里
对路口车辙病害处采用18厘米沥青碎石+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无车辙改性剂)+4厘米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挖补处治;其余路段车行道精铣刨1厘米后,施做2厘米超薄罩面。
2.团唐线(K50+662)—团王线(K60+426)段,长9.764公里
对路口车辙病害处采用18厘米沥青碎石+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抗车辙剂)+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其余路段车行道按破损程度采用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挖补处治后全断面加铺4厘米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同时对团唐线—团静线段现状土路肩采用水泥混凝土改造处理。
3.静海环线(K64+101)—京岚线(K73+398)段,长9.297公里
对路口车辙病害处采用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抗车辙剂)+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其余路段车行道按破损程度采用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2×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挖补处治后全断面加铺4厘米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
(二)桥涵工程
沿线桥梁6座,分别为津石高速跨线桥上行桥、港团引河桥、南环津沧高速跨线桥下行桥、京沪铁路及104跨线桥、南运河桥和前进渠桥,技术状况评定均为二类。对桥梁的裂缝、混凝土破损、支座损坏、伸缩缝损坏等病害部位实施维修;对南环津沧高速跨线桥小箱梁封缝后梁端存在斜向裂缝部位粘贴钢板处理,对京沪铁路及104跨线桥梁体封缝后存在横向裂缝部位施加预应力碳纤维板处理,更换京沪铁路及104跨线桥损坏的声屏障,更换损坏的泄水管,对部分桥梁桥面铺装局部坑槽、拥包等病害部位实施挖补处治。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标线,补充完善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更换团唐线—团王线段路侧护栏,增设道口标柱等。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勘察设计周期。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勘察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与施工配合,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文件,参加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和设计资质,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具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 (略) 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 (略) 场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月 05 日至 2024 年 01 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勘察(或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勘察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jbd666.com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 (略) ( (略) 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 (略) ;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018;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 (略) |
地 址: | (略) 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 地 址: | (略) 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潘大民、杨世强 | 联 系 人: | 郝文杰、张勇、吕玥 |
电 话: | 022-*、022-* | 电 话: | 022-*、* |
传 真: | 022-*、022-* | 传 真: | 022-*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jbd666.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 户 银 行: | / | 开 户 银 行: |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018 |
2024 年 1 月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