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2023〕274号
(略) 人民政 (略) 广陵区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501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扬州市广陵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50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扬府发〔2023〕13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扬州市广陵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501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 (略) 广陵区泰安镇、杭集镇。建新区总规模5.006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5.006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4.6495公顷)。本次实施方案使用2 (略) 调剂节余指标5.0068公顷,全部为耕地。
二、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三、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3年12月20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3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