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福镇粮油现代农业园区配套设施项目
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采购变更公告
齐福镇粮油现代农业园区配套设施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三条“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1.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略)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公路专业)公路工程综合*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其他事项不变。
采购人:岳池县齐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岳池 (略) 桥社区一段59号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 (略) 公共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