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嘎县公安局朗杰学乡派出所改扩建项目地块(以下称“本地块”) (略) 贡嘎县朗杰学乡集镇南侧,项目地块北邻一条乡村路,项目区为人工牧草地,场地责任单位为贡嘎县公安局。该建设项目场地中心位置经纬度为 E91°5′47.009″,29°9′19.644″。贡嘎县朗杰学乡位于杰德秀至江雄水库的乡道 X305 上,属于进入藏区腹地的重要地段,距拉萨贡嘎机场仅 40km,人口流动性大。然而随着管辖范围内的任务增加,贡嘎县朗杰学乡派出所规模逐渐扩大,在籍警员人数和辅警的人数也会逐渐增多,由此带来的办公场所的不足和拥挤问题;以及朗杰学乡派出所现有办公场所许多设施已经破旧不堪,存在办公楼局部存在墙面开裂,墙面剥落的情况,以及出现屋面漏雨漏水等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由于贡嘎县公安局朗杰学乡派出所与周边民居混杂在一起,使管理场所无法实行封闭式管理,平时人员进出复杂,给管理带来了许多不便;随着辖区内人口的增长,目前朗杰学乡派出所面积已无法满足朗杰学乡派出所对办公场地(尤其是功能用房)的需求。本项目建设能从根本上解决贡嘎县公安局朗杰学乡派出所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是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项目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通过新建办公楼面积、新建食堂面积、新建门卫及大门面积及场地附属工程等来完善贡嘎县公安局朗杰学乡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保障朗杰学乡派出所工作人员的生产生活安全和满足民警辅警对仓库需求。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 21010-2017),本项目规划的场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本项目实地调查,项目场地所属地块区域范围内为人工牧草地,现已批准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现本项目可利用项目地周边原有道路作为施工运输通道,目前暂未进行场地平整工作。项目地块不涉及除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村庄建设用地之外的其它地类,该项目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贡嘎县公安局委托 (略) 承担本场地的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评估标准》(CGDF00001-202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 号】等相关技术规范,对本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了详细的实地勘查和资料收集,了解了本场地历史沿革、工业活动和商业活动,识别了场地污染的可能性,同时对相邻及周边场地的污染源进行了识别,了解周边生产性企业的产品、原辅材料使用及储存情况、生产工艺、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处理、排放等情况,识别了场地污染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贡嘎县公安局朗杰学乡派出所改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场地前期为人工牧草地,本地块无外来填土,未从事其他工业活动,无废水、废气排放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堆放,无地下储罐等设施,因此确定调查地块为非疑似污染区。场地内没任何涉及污染的活动,对土壤并未存在污染及相关问题,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本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