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综合楼阻燃织物及软装材料(窗帘、医用隔帘等)购置项目
采购意向公开
我单位拟对医疗综合楼阻燃织物及软装材料(窗帘、医用隔帘等)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切实维护广大供应商正当权益,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开。希望广大供应商对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医疗综合楼阻燃织物及软装材料(窗帘、医用隔帘等)购置项目
二、项目概况:
医疗综合楼诊室、病房、检查室、办公室、手术室、会议室等点位购置并安装窗帘、医用隔帘,包括轨道、电机、布带、挂钩、扎带等全部辅材及配套物品,其中布帘约8670.3米;隔帘约2748.4米;纱帘约3196.4米。
三、项目地点: (略)
四、公示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月19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采取电子邮件(PDF格式彩色扫描件)方式,递交至采购方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为意见建议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邮箱:*@*q.com。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本公示仅为采购意向公开,不接受参与采购项目报名。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助理 王助理
电 话:0917-* 0917-* (8:30-12:00,15:00-18:00)
地 址: (略)
九、监督受理电话
电话:0917-*
*(8:3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