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根据202 (略) “文化技工”培养示范基地建设计划,对工艺校区实训室进行修缮,现因采购需要进行公开询价。 (略) 根据以下项目内容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工艺校区实训室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承建商后再通 (略) 进行定点采购。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工艺校区实训室修缮项目需求清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需求文件及现场踏勘
请凭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办理获取采购需求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1:30
地点: (略) 金 (略) 莲塘新寮美新东街1号(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工艺校区)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7点00分
地点: (略) 龙湖区欧汀街道万吉生活区(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总务科)
五、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单位请以《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工艺校区实训室修缮项目需求清单》进行报价;并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应装订密封。封皮上应注明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印章。不按报价文件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3、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
六、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单位。
七、付款进度:合同签订后,视财政专项资金下达进度进行分批预付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审核,按结算审核造价作为项目结算金额,视财政专项资金下达进度进行分批付款。
八、联系人:洪老师 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