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现将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批复实施的阳曲县西凌井乡海子湾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公示,公示期为 10天从2024年10月31日到2024年11月9日。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阳曲县西凌井乡人民政府
地址:阳曲县西凌井乡西凌井村
监督电话:0351-(略)
项目名称:阳曲县西凌井乡海子湾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69.(略)元。
项目建设地点:阳曲县西凌井乡海子湾村
项目建设内容: (略) 硬化面积7834.97㎡、 (略) 面669.57㎡、人行道面积531.3㎡、路牙石216m、排水明渠237.6m、截水沟32m、 (略) 部下挖及拆除原有箱涵后重建;主要建设内 (略) 工程、排水工程、箱涵拆除后重建工程等。
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9月--2022年11月。
主管部门:阳曲县 (略)
建设单位及责任人:阳曲县西凌井乡人民政府 王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