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施的平塘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水土保持验收 (略) 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11日起至2024年6月7日。
一、公示内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公示 (略) 站 “下载中心”中下载。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都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贵州黔南 (略)
联系人/电话:宋俊昌*
验收评估单位:贵州中锦 (略)
联系人/电话:申飞/*
建设单位邮箱:*@*q.com
建设单位:贵州黔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中锦 (略)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