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略)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安排, (略) 水务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容局、崇明区党委和政府制定了2.3项“违规处置重金属超标污泥”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治措施、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目前,各责任单位完成了各项整改措施,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略)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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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3项“违规处置重金属超标污泥”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
(略)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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