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三明市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启动三明经济开发区体育公园项目(一期)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三元区岩前镇吉口村,用地总面积4.3143公顷,其中拟征收土地面积4.2169公顷。四至范围:C地块东至自然山体、南至市经开区办公楼、北至现状空地、 (略) ,B地 (略) 与国道 (略) 、南至河流、西至现状宅基地、北至自然山体。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红线图。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三明经济开发区体育公园项目(一期)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三明市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征收土地权属情况
项目用地涉及拟征收岩前镇吉口村集体土地4.2169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启动征收时间
拟于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8日,由岩前镇人民政 (略) 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另行公告。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岩前镇和吉口村集 (略) 在地予以张贴,吉口村委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该项目由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红线图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