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
项目编号: ZAH-ZC-*
项目名称: 中 (略) 儿科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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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略) 儿科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 超声波骨密度仪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1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中 (略) 儿科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 儿童降温仪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2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中 (略) 儿科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 儿童营养综合监测系统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1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中 (略) 儿科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 熏蒸治疗仪(双通道)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1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中 (略) 儿科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 短波紫外线治疗仪(儿科专用)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1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数量合计: | 6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 财(采)发〔2022〕275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5)对供应商能即时供货的货物类采购项目(如电脑、打印机等通用类办公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资金,免收项目履约保证金;对不能即时供货的货物类采购项目、履约实现较长的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及适用《政府采购法》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鼓励对履约诚信良好且信用等级为 A 级的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要求,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根据所投产品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16 00:00:00 至 2024-08-23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系统,通过 CA (略) 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 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 (略) 金凤 (略) 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4.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 (略) 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须到开标现场, (略) 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现场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如有疑问, (略) 0951-*、*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 * 获得帮助。 6.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宁夏 (略)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 (略)
地 址: 中宁县宁安北街57号
联系方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中 (略)
地 址: (略) 贺 (略) 天源财汇中心 A 座 5 楼 501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魏齐
电话: 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白艳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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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中 (略)
发布日期: 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