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赤龙矿区普通建筑石料矿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略) 云和县赤龙区块 | 云和县南城 (略) | 本项目位于云和县白龙山街道赤龙矿区,项目涉及矿地综合开发利用、矿山生态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内容。该矿区为花岗岩开采矿,开采矿石量510万吨/年,产品主要为宕渣,仅用于云和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区建设项目填方用,不外售。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物防治 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矿山复绿养护施肥,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项目产生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浓度排放监控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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