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6号)精神,对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及以上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略) 拟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反映。单位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报真实姓名。
监督及咨询电话:0996-*,0996-*
附件:库尔勒市2022年度拟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单位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