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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工程造价机构询价公告
(略) ( (略) )在开发“帝谷·公园城”项目中,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难以组织资金完成未完工程,工程长时间陷入停工状态。为能引入资金尽快完成扫尾工程,子惠公 (略) 申请重整并同时申请预重整, (略) (略) 于2023年10月9日作出(2023)川16破申5号通知书,对子惠公司的预重整及聘任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广安慧人汇韬 (略) 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进行了备案登记。
为了后续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子惠置业拟对外遴选造价咨询机构,在预重整及其后续破产程序(该“破产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破产重整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破产重整转破产清算、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下同)中,根据子惠置 (略) 或预重整辅助机构或破产管理人的需要,对公司开发的“帝谷·公园城”项目提供造价服务。为节约成本,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和遴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帝谷·公园城
(二)项目业主: (略)
(三)项目概况:
我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9日,先后取得项目五期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362,485.6平方米。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项目“帝谷·公园城”先后分为5期开发建设,规划建筑总面积为1,229,469.01平方米。开发建设情况分别为:
1.一、二、三期规划建筑面积共计787,642,01㎡, 房屋总套数为5291套,地下车位5070个。四期规划建筑面积总241,827.00㎡,分别为商业建筑面积83,045.00㎡,公寓建筑面积34,656.00㎡,创客空间建筑面积66,126.00㎡,地下车位建筑面积58,000.00㎡。房屋已销售5283户,现已全部建成且进行了交付。
2.四期为商服用地,申请人在投入了部分资金完成7#楼的桩基工程,以及8#楼地下一层和地上6层主体结构工程。
3.五期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00,000.00㎡,规划地下车位建筑面积约为40,000.00㎡,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60,000.00㎡,房屋总栋数共11栋(8栋高层住宅和3栋洋房),规划建成住宅房屋套数为1500套。现已开发建设情况为:8#楼完成第25层的主体结构,9#楼完成第27层的主体结构,10#楼主体结构浇筑至2层,11#楼施工至正负零。
注意:以上情况均为阶段性数据统计,可能因尽职调查、债权审查和诉讼执行等因素发生变化。
二、造价服务内容
(一)对“帝谷·公园城”项目特定时间点施工界面进行鉴别、确认,对在建工程已完或未完工程量进行固定。
(二)参与破产过程中的工程进度确认和竣工验收等。
(三)针对子惠置业与施工单位未结算的已完工程或后续续建工程,进行造价结算审核。
(四)对“帝谷·公园城”未完成工程进行造价预算。
(五)子惠置业或预重整辅助机构或破产管理人临时决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特别说明:具体及最终的服务范围以实际委托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工程造价机构承诺确保可以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帝谷·公园城”项目部开始工作。
(二)根据工作需要,要求造价机构人员进驻现场的,造价机构需派注册造价员不少于1人,其他辅助人员不少于1人常驻项目。
(三)无论同时交付工作量如何,每个单项交付的工程结算审核时间为从交付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含与施工单位沟通的时间)。
(四)造价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对于造价预算或结算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我公司和预重整辅助机构、破产管理人沟通,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的,造价机构有义务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或子惠置业限期提交资料。
四、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三年内未为子惠置业提供服务,机构、人员与子惠置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2.申报人实际参与项目造价服务的注册造价师须3人以上,辅助人员须3人以上。
3.申报人在报价之前必须对项目背景情况,项目开发进程,尤其是工程施工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全面了解,有必要时自行前往项目勘察。
特别说明:申报人无论是否进行实地查看和了解,一旦参与投标应价即视为全面知悉项目实况及其中的风险和责任。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资格(资质)性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服务方案:包括本项目的基本情况概括、团队组成、咨询服务工作计划等,以体现申报人对项目情况的了解和把握,为优质完成工作将开展的具体工作、以及为优质完成工作所具备的经验和能力等。
(三)报价函:报价须符合本公告内容第六条。
(四)承诺书:其至少应包括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严格保守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③配合预重整辅助机构、破产管理 (略) 做好造价工作,出具的造价报告符合造价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④承诺先行提交工作成果以及配合完成其他工作,同意子惠置业关于服务费用支付时间的安排;⑤承诺同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全部内容;⑥如果中选单位有无故撤走入驻项目的工作人员、逾期未作出结算审核结果等违约行为的,无条件接受管理人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收取已开展工作费用,承担另聘第三方咨询机构所增加的全部费用。
以上资料一式*份,需使用密封袋将以上资料逐套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略) 公章。同时,要求报名单位应将以上纸质资料(盖章版)扫描成PDF文件格式,在提交纸质报名资料时一并提交给子惠置业。
六、报价及支付、结算说明
(一)申报单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收费项目的百分比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文件收费标准的70%,否则报价无效。
特别说明:关于【2008】141号文件中所规定的效益费用的计取公式为:审减或审增加额度*3%*报价比例。
(二)报价为包干价。该报价应包括完成委托的所有工作内容(资料收集、现场查勘、调查询问、项量价的质证、编制出具书面咨询意见和报告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办公、差旅等全部费用)。
(三)咨询服务费用以被选中申报人实际完成进度和结算审核工作内容的单项分别计算,累计结算,其中既有进度审核又有结算审核的,进度审核不另行收费。
(四)风险提示:由于子惠置业现在预重整阶段,无法确定是否能够顺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亦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因此本服务费预计在以下条件下支付:①若子惠置业未能进入破产程序,则本次服务费预计在子惠置业预重整终止(终结)后2个月内支付;②若子惠置业顺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或从破产重整程序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则本次服务费用至迟在子惠置业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财产分配结束前支付。在子惠置业成功引进投资人或资产变现后,子惠置业在不影响破产程序正常运行情况下,可向子惠置业申请拨付。
(五)服务该项目的团队人员的组成及责任分工(所提交的团队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行变更);
(六)投标人应提前了解子惠置业的相关状况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全部内容(协议书内容取得通过公告电话联系)。
七、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规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报名单位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如有2家及2家以上得分相同的,则采取抓阄的方式确定。
八、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报名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50止。
(二)材料受理地点: (略) 广宁北路172号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付晓英,联系电话:*)。
(三)竞选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00开始。
(四)竞选地点: (略) 广宁北路172号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三楼。
注:如截止报名时间报名单位少于三家的,子惠置业将从报名单位中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中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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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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