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流域衡东县段白衣港河-沅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江流域衡东县段白衣港河-沅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股 电话:07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江流域衡东县段白衣港河-沅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东县大浦、石滩、霞流镇 湘江东源(白衣港河-沅河水河段) |
建设单位 | 衡东县城乡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衡东县城乡 (略) 拟投资456.73万元在衡东县大浦、石滩、霞流镇 湘江东源(白衣港河-沅河水河段)建设湘江流域衡东县段白衣港河-沅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包括:1、河湖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护坡工程 5500m和生态沟渠工程7000m;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在白衣港河-沅河流入湘江的下游临近入湘江处分别建设一处表流人工湿地:其中白衣港河建设湿地面积约 7000m2,沅河建设湿地面积约 1000m2;3、河湖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工程:在白衣港河-沅河河道种植水生植物约 24000m2,共计 4 处,采用的植被主要有美人蕉、菖蒲等;4、河道清淤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1、加强施工扬尘治理。采取洒水降尘、物料封闭运输、工地建设围挡、物料堆场覆盖、施工道路适当硬化等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排放达标。2、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进入清水池,回用于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施工车辆冲洗;禁止施工机械含油废水进入河道。3、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区避免夜间施工,临敏感点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防止施工噪声扰民。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严禁乱扔乱弃,污染环境;土方用于回填,清障废物、废材 (略) 进行回收利用。淤泥自然晾干及压实后运至政府指定填埋场进行填埋,或用作其他类型的土壤改良材料。5、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工作。施工过程中,设置表土临时堆场,采取覆盖、拦挡、设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加强绿化养护,加强对人工湿地和生态沟渠的日常管理,每年冬季应对湿地、生态沟渠中的植物进行收割,及时清理人工湿地及生态沟渠上残留植物碎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