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浑江区2023年和2024年冬季清洁供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发改审批字〔2024〕50号
(略) (略) 住房和 (略) :
你单位报来的《 (略) (略) 2023年和2024年冬季清洁供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浑江住建请〔2024〕1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委 (略) 编制完成《 (略) (略) 2023年和2024年冬季清洁供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 (略) 出具的《 (略) (略) 2023年和2024年冬季清洁供暖项目评估报告》((略)-05)意见,经研究,原则 (略) (略) 2023年和2024年冬季清洁供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略) (略) 2023年和2024年冬季清洁供暖项目》( 2405-(略)-04-01-(略))。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住房和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略) 下辖农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农村清洁能源改造采用电代煤。热源设备包括分户式直热式电热采暖炉、热源为分户式蓄热式电热采暖炉、热源为分户式生物质炉具、分户式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分户式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分户式生物质+电采暖、分户式生物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分户式太阳能+电采暖。
2023年度开展农村清洁能源改造约2680户,其中热源为分户式直热式电热采暖炉:168户,热源为分户式蓄热式电热采暖炉:28户,热源为分户式生物质炉具:28户,分户式空气源热泵热风机:308户,分户式空气源热泵热水机:140户,分户式生物质+电采暖:672户,分户式生物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1336户,分户式太阳能+电采暖:0户。
2024年度开展农村清洁能源改造约2070户,其中热源为分户式直热式电热采暖炉:132户,热源为分户式蓄热式电热采暖炉:22户,热源为分户式生物质炉具:22户,分户式空气源热泵热风机:242户,分户式空气源热泵热水机:110户,分户式生物质+电采暖:528户,分户式生物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1014户,分户式太阳能+电采暖:0户。
2023年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为4.(略)m2,共计540户;外墙四面粘贴80mm厚 EPS 板,共432户,建筑面积为(略)m2,改造外墙面积为(略)m2;东、西、北三侧外墙粘贴70mm厚EPS 板,更换单框双玻塑钢窗,共54户,建筑面积为4821m2,改造外墙面积为3374.7m2,更换单款塑钢窗面积为2024.82m2;东、西、北三侧外墙粘贴70mm 厚EPS 板,南向增设附加阳光房,共54户,建筑面积为4641m2,改造外墙面积为3248.7m2,增加南向阳光房面积为648m2。
2024年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为8.(略)m2,共计930户;外墙四面粘贴80mm厚EPS板,共743户,建筑面积为(略)m2,改造外墙面积为(略)m2;东、西、北三侧外墙粘贴70mm厚EPS板,更换单框双玻塑钢窗,共93户,建筑面积为7782m2,改造外墙面积为5447.4m2,更换单款塑钢窗面积为3268.44m2;东、西、北三侧外墙粘贴70mm 厚EPS板,南向增设附加阳光房,共93户,建筑面积为7824m2,改造外墙面积为5476.82m2,增加南向阳光房面积为1116m2。
五、建设期限:项目计划建设期2024年7月-2025年8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5279.(略)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总资金:3526.(略)元,申请地方资金:795.(略)元,居民自筹总资金958.(略)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住房和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住房和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住房和 (略) 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略) 住房和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 (略) 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 (略)
2024年09月0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程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和2024年冬季清洁供暖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单位(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1 | 建安工程 | √ | √ | √ | 1803.56 | ||||
2 | 设备购置 | √ | √ | √ | 2752.50 | ||||
3 | 工程设计 | √ | √ | √ | 139.36 | ||||
4 | 工程监理 | √ | √ | √ | 89.51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09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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