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增强养老机构抵御风险能力, (略) 民政局关于印发《 (略) 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方案》(赣市民字〔2023〕13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将为公办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现对全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承保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参加此次遴选。
一、公开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提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服务。
(一)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年度保费,按照上年度末养老机构实际入住人数,乘以单床年度缴费标准(150元/床)。如当年中途有床位入住人数增减,无需再增缴保费或者批减保费。
(二)公办养老机构保险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由县财政统筹资金全额缴付。
(二)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
意外伤害责任 | 残疾或身故责任 | 伤残保险金为每人20万元×残疾程度对应比例; |
医疗责任 | 每人每年3万元 | |
残疾用具责任 | 每人每年0.3万元 | |
身体骨折责任 | 每人每年0.5万元 | |
住院津贴 | 每人每天150元 | |
施救费用 | 每人每次0.1万元 | |
第三者责任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万元 | |
服务对象走失责任 | 每次每人事故赔偿限额为20万元 | |
传染病责任 | 20万元 | |
社区和居家养老责任 | 伤残赔偿保险金为每人20万元乘以残疾程度对应比例;死亡保险金为每人20万元。 | |
法律责任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万元,每年累计赔偿限额15万元 | |
注:具体要求以《 (略) 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方案》及实际为准 |
二、申请机构资格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在赣州区域范围内经营本次遴选险种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申请机构需有涉及我县行政区域的分支机构。
三、服务期限
三年,原则上每年一签(起始时间以成交后具体签订保险服务协议日期为准)。
四、遴选申请资料
(一)“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保险公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拟承担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的申请报告及承保服务方案。
五、申请资料提交
(一)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5日17时30分(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遴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县民政局福利股203室。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遴选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遴选公告及经遴选确定的承保机构名单将通过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向县民政局反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珊
地 址:会昌县红旗大道92号
联系电话:079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