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 ZCY-2024-017 | 招标项目名称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ZCY-2024-017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8-01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08-06 | 发布时间 | 2024-08-01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中城越 (略)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于2024年8月1日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编号:ZCY-2024-017),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第一名:中国 (略)
投标报价:*元
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为40年,自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特许经营者完成项目资产移交之日止,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集宁区政府指定机构。
质量标准:满足污水处理、建筑、工业建筑、道路等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中国电建集团江西 (略)
投标报价:*元
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为40年,自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特许经营者完成项目资产移交之日止,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集宁区政府指定机构。
质量标准:工程项目产出需满足污水处理、建筑、工业建筑、道路等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名: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 (略)
投标报价:*元
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为40年,自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特许经营者完成项目资产移交之日止,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集宁区政府指定机构。
质量标准:工程项目产出需满足污水处理、建筑、工业建筑、道路等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公示期:2024年8月1日16:30至2024年8月6日16:30
公示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赵伟
电 话:047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城越 (略)
地 址: (略) 赛罕区巨华开心果写字楼7楼
联 系 人:刘冬霜
电 话:0471-*
电子邮件:*@*63.com
无相关公告
无相关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中城越 (略)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于2024年8月1日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编号:ZCY-2024-017),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第一名:中国 (略)
投标报价:*元
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为40年,自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特许经营者完成项目资产移交之日止,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集宁区政府指定机构。
质量标准:满足污水处理、建筑、工业建筑、道路等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中国电建集团江西 (略)
投标报价:*元
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为40年,自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特许经营者完成项目资产移交之日止,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集宁区政府指定机构。
质量标准:工程项目产出需满足污水处理、建筑、工业建筑、道路等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名: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 (略)
投标报价:*元
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为40年,自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特许经营者完成项目资产移交之日止,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集宁区政府指定机构。
质量标准:工程项目产出需满足污水处理、建筑、工业建筑、道路等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公示期:2024年8月1日16:30至2024年8月6日16:30
公示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 (略)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赵伟
电 话:047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城越 (略)
地 址: (略) 赛罕区巨华开心果写字楼7楼
联 系 人:刘冬霜
电 话:0471-*
电子邮件:*@*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