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 (略) 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25号)和《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临审管函〔2023〕1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浮山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浮山县居住证并在有 (略) 市户籍人员。
3.驻浮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在浮山县学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 (略) 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 (略)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附件3)。
四、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 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3年4月17日8:00至4月 28日17:00。
第二批:2023年6月12日8:00至6月 19日17:00。
第三批:2023年9月18日8:00至 9月28日17:00。
(二)现场确认地点
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大厅二楼社会事务股窗口)
(三)体检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底版照片的《 (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网报成功后到浮山县医疗集团体检。(体检表见附件1-2)。体检预约电话(0357--*)。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 (略) 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浮山县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五)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放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的通知。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专科、本科毕业人员身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浮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浮山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报告》(网址:htt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略) 具 (略) 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作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http://**)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注: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山西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不符的不予受理。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复制或缩印到A4纸上。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 (网址:http://**) 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
(六)身体条件材料
《 (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 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大*)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 (略) 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所属村或社区盖章的个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表见附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
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 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附件:1. (略)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4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