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满洲里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1名委员,2023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会议审议通过《关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的报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机构和职能的报告》、《 (略) 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及《关于2022年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及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配合大型企业及移民局军队转制办理公积金的报告》、《关于 (略) 住房公积金中心数字化改造的报告》、《 (略) 规范核定缴存基数标准的报告》、《关于落实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的报告》、《关于增加邮储银行为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的汇报》、《关于申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汇报》、《< (略)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实施细则的汇报》、《关于<扎赉诺尔区住房公积金移交实施方案>(讨论稿)的汇报》。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中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0个处(科),0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33人,其中,在编28人,非在编5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78家,净增单位2家;新开户职工0.*人,净增职工0.*人;实缴单位832家,实缴职工3.*人,缴存额7.3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24%、2.77%、8.67%。2023年末,缴存总额73.35亿元(包括蒙东电力转入1.8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33%;缴存余额26.30亿元(包括蒙东电力转入0.42亿元),同比增长12.9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
(二)提取:2023年,1.*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79亿元,同比增长26.1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4.81%,比上年增加8.97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47.05亿元(包括蒙东电力转入1.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笔1.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8.45%、75.34%。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0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笔(包括蒙东电力转入0.*笔)37.38亿元(包括蒙东电力转入0.78亿元),贷款余额10.18亿元(包括蒙东电力转入0.1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82%、6.69%、-2.7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8.70%,比上年末减少6.2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50笔1359.*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617.*元,异地贷款余额1751.*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5.91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14.51亿元,其他(协定存款)1.3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38.70%,比上年末减少6.2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6881.*元,同比增长15.90%。存款利息3665.*元,委托贷款利息3159.*元,国债利息*元,其他56.*元(包括蒙东电力转入业务收入51.*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4044.*元,同比增长16.5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889.*元,归集手续费*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55.*元,其他0.*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2836.*元,同比增长15.02%。增值收益率1.14%,比上年增长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元,提取管理费用780.*元, (略)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56.*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780.*元。 (略)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86.*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77.*元(包括蒙东电力转入355.*元)。 (略)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元(包括蒙东电力转入180.*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726.*元,同比下降6.25%。其中,人员经费514.*元,公用经费23.*元,专项经费188.*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634.*元,逾期率6.2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77.*元(包括蒙东电力转入355.*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1.06%,国有企业占39.87%,城镇集体企业占0.16%,外商投资企业占0.7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2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3%,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4.54%;中、低收入占99.37%,高收入占0.6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47%,国有企业占9.37%,城镇集体企业占0.04%,外商投资企业占2.1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2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0%,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19.23%;中、低收入占98.68%,高收入占1.3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4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4.78%,租赁住房占0.7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4.4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55%,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7.0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16%,高收入占0.8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 (略) 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48.03%,比上年末增加1.9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348.*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77%,90-144(含)平方米占47.35%,144平方米以上占44.88%。购买新房占60.4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9.5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0.7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9.2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9.75%,30岁-40岁(含)占38.87%,40岁-50岁(含)占12.01%,50岁以上占9.3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1.2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73%;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58.09%,比上年增长11.0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略) 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保障作用,服务住房民生,持续助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落实,中心积极拓宽提取范围,优化提取流程,简化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件资料取消租房合同及租金缴纳证明,缴存职工只需提供无房证明便可提取公积金。降低贷款门槛,由购房首付30%调整为20%为职工购房、租房提供资金保障。2 (略) 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348笔,提取金额353.*元,支持职工购房、偿还贷款办理提取业务*笔,提取额*.*元。为566名缴存职工发放贷款*.*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设的积极作用。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机构及职能无调整;当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当年缴存基数按工资构成计算上限*元,下限1980元;当年缴存比例上限12%,下限5%无调整;
当年提取政策无调整;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取消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二是允许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三是自然人担保增加征信报告。
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执行。
为贯 (略) 办公厅文件中关于明确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的改造,减轻居民出资部分筹资压力,帮助更多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2022年7月1日召开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关于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政策。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 (略) 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 (略) 建 (略) 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推进公积金 (略) 办工作进展。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中心与蒙速办对接接口,将公积金手机APP移植到蒙速办掌上办办理,将网厅业务移植到蒙速办PC端办理,推进公积金 (略) 办进度。住房公积金 (略) APP掌上端调试完毕上线,已实现离退休提取、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出境定居提取,使用公积金偿还应还未还贷款、使用公积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使用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使用银行卡偿还应还未还贷款、使用银行卡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使用银行卡提前结清贷款, (略) 点及电话查询、个人账户信息查询、个人明细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还款计划查询、还款明细查询、贷款进度查询多项公积金业务掌上办理,2023年9月初新增手机号码变更、公积金代扣协议维护两项可办业务。
蒙速办PC端(网页版)模块,2023年9 (略) 的接入模式对接完成,并上线“ (略) 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信息”和“ (略) 公积金个人信息查询”两项查询业务;9月11日上线“离退休提取”和“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两项可办业务;9月21日提交“ (略) 公积金账户明细查询”、“ (略) 公积金还款计划查询”、“ (略) 公积金还款明细查询”三项查询业务,于9月25日自治区政务服局审批通过正式上线;11月6日上线“无自住住房家庭支付房租提取”业务。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一是2023年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相关要求, (略) 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内蒙古 (略) 采用公开招标采取租赁方式采购新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项目流水号〔2023〕*号-*-*,新系统的升级改造将为广大缴存单位及职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
二是加快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步伐。市公积金中心积极推进与人行征信系统对接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1月份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征信接入数据函》、《 (略) 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方案》等相关要件。获取缴存职工及缴存单位征信授权信息的系统功能已开发完成,7月3日主业务系统正式投产修补系统漏洞。期间经过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10月份第一轮验收结果反馈整改,11月2日收到第二轮验收结果反馈整改。11月6日将第三轮验收报告送至人民银行满洲里分行,等待人民银行反馈验收结果,预计2024年完成。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 (略) 强制执行情况。
无。(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略) 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