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为在产企业,位于河北省青县经 (略) (略) 以南,京沪高铁以东,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o38′0.51″,东经116o56 ′0.02″,所属行业为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本地块于2024年5月23日进场采样,采样时间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4日。
(1)土壤污染状况分析:
(略) 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位,送检土壤样品11个(包括1组平行样),检测项目为pH、石油烃、环氧(略)烷、环氧(略)烷,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未超出《土壤环 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石油烃(C10-C40)在CT2(0.2m)检测值稍高,该点位位于企 (略) 卸料口附近,为裸露土壤,考虑该在卸料时有物料滴漏,随雨水冲刷下渗,导致表层点位石油烃较高。结合2022年和2023年检测数据,石油烃最高点也位于该点位,本次数据较2023年有下降趋势。后期自行监测工作应重点关注该点位,企业应加 (略) 域的管理要求,防止发生污染泄露,导致土壤污染加重。
其他污染物均未检出。
与前三年历史数据对比,各污染物浓 (略) 于同一水平,无污染加重趋势。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略)-2018)、《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检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本次土壤监测因子均未超标,因此无需增加监测频次。
(2)地下水污染状况分析:
(略) 共布设4个地下水采样点位,送检土壤样品5个(包括1组平行样),检测项目为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石油烃,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检出结果与检出率:
4个地下水污染物监测井(包括1个对照点监测井),其中AS1、CS1、S0的检测因子中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均有检出,检出值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中表1中Ⅲ类标准;BS1检测因子中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均有检出,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中表1中Ⅲ类标准。超标原因可 (略) 域邻海,地下水埋深较浅,为原生地质原因。
与对照点相比,有检出物质无污染加重趋势。
累积性:
通过与历史数据对比分析可知,该企业地下水特征因子石油烃未检出,无累积;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有检出,均考虑为原生水文地质原因,根据 (略) 2022年8月发布的《 (略) 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 (略) 浅层地下水埋深较小,易受大气降水补给的影响,无论单项离子还是离子总量,年内略有增减;根据田振君的《 (略) 浅层地下水质量现状与变化趋势分析》, (略) 水文地质复杂,自然本底值高,水质状况总体污染严重,非企业生产活动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