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7
二、项目名称:平昌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 (略) | (略) 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5层9号 | 2,9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 建设县域统仓共配物流体系 | 充分利用电商物流商贸集配中心场地,整合县域邮政、交通和其它快递物流资源,建设县级快递物流配送中心1个。配套建设1套智能化快递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快递物流配送车辆按需灵活调度;配置1套全智能分拣设备,包括物流配送车辆、储物框、叉车、装卸设备等设备设施,提高物流仓储效率;建成10条以上县、镇、村快递物流专线,实现农村物流“村村通”“天天通”。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双向通道,有效提升物流配送效率,降低县到村物流成本20%以上。 | 充分利用电商物流商贸集配中心场地,整合县域邮政、交通和其它快递物流资源,建设县级快递物流配送中心1个。配套建设1套智能化快递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快递物流配送车辆按需灵活调度;配置1套全智能分拣设备,包括物流配送车辆、储物框、叉车、装卸设备等设备设施,提高物流仓储效率;建成10条以上县、镇、村快递物流专线,实现农村物流“村村通”“天天通”。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双向通道,有效提升物流配送效率,降低县到村物流成本20%以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0日历天内按照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 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2,9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城、张明静、何江华(组长)、何刚、郑华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昌县商务局
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平街东段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平昌县同州街道廖家咀社区新平街东段张家沟巷13号1栋3单元2楼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略) 北 (略)
2023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