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街道2024 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腾政办发〔2024〕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 (略) 农房抗震改造,妥善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需求,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略) 农房抗震防灾能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改造任务和方式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农危改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 度及以上抗震 (略) 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严重困难家庭(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不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的支出,包括单纯提升住房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方面等的支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等已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二)改造任务。2024年,我街道共需完成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项目指标2户,均属危房改造。
(三)时间要求。列入 2024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的农房,力争 2024 年 12 月底前全部竣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四)改造方式。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用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的改造方式。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或采取聘请乡村建设工匠(施工队(略))等方式建设,降低改造成本,指导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略)与农户签订协议。引导农户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更不能因建房过度负债而返贫。
(五)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农村危房改造(略)元/户,农房抗震改造2.(略)元/户,补助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略) 履行项目主管部门职责,西源街 (略) 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落实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应保尽保。
(二)强化农房风貌引导。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农村宅基地建房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推广《云南省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 (略) 牵头加快编制推广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提炼建房风貌要素清单,引导农户选择“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方式进行改造建设,同步鼓励使用绿色建材,实施农房节能改造,可以“示范房”方式,引导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风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和监管。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补助资金要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略) 兑付至农户社会保障卡账户,确保支持落实到位,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 (略) (略) (略) 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与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无关的支出,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相 (略) 理。
(二)精准确定补助对象。为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西源街道及时组织乡村干部加强动态巡查,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要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三级核查-三级公示-三级审核”对象确认程序,精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切实做到不错不漏。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纳入项目指标中:有其他安全住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性用房的;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又不自行改造的;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