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新增(略)件服装水洗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东港桥西;
建设单位: (略) ;
环评机构:江苏 (略) ;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及公共设施、设备,淘汰部分旧设备,同时新增以下设备:水洗机、脱水机、烘干机等设备22台,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新增(略)件水洗服装生产能力。(本项目不涉及限汰类、禁止类等设备,不涉及印染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新增(略)件服装水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生产废水经 (略) 厂区 (略) (略) 理后,部分进入中水回 (略) 理后用于水洗,剩 (略) (略) ,接管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表一B级标准要求;回用水标准执行企业内部标准; (略) (略) 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长江。
(2)项目运营 (略) 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由密闭加盖收集,经一级水喷 (略) 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退浆、炒雪花、烘干产生少量废气及上述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略)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标准。
(3)本项目通 (略) 、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交相 (略) 理;危废委托有资 (略) 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