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湛江 (略) 3700吨酵母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湛环建[2024]3号 | 2024-01-25 | 湛江 (略) | (略) 坡头区官渡镇官渡工业园C区恒业路(A车间)部分厂房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境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 (略) 生态环境局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