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观 (略) 社区
2024年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
项目征集公告
根据《 (略) 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相关制度的指导意见》、《 (略) 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经2024年社区项目意见收集,社区议事会会议通过,社区初步拟定开展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服务项目,诚邀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项目申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区简介
观 (略) 社区位于观胜镇西北部,东面紧邻观胜镇天府村;南面与廖家镇接壤,紧邻二、三绕连接线;北临都江堰,西面紧邻元通古镇。全社区幅员面积6.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824亩,下辖19个居民小组,总人口6115人,户籍人口4988人, (略) 社区设一个党委,5个支部,32个党小组,共166名党员。残疾人144人;低保17户;特困人员38户;重点优抚对象31人;退役军人166人,现役军人10人。特扶对象22户。15家企业,1家废品收购站, (略) ,6家药店,16家餐饮(含小吃店),2座寺庙,1个幼儿园、观胜小学、 (略) 、卫生站、日间照料中心等。
二、申报项目内容
(一)项目类别:文体活动
(二)项目名称:社区文体活动
(三)项目要求:根据居民对于文体活动的需求,围绕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以及当下社会热点,从环境保护、法律、健康、文化等方面,开展垃圾分类、法律普及、健康运动以及各类文体活动,并动员广大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活动中,从身体健康、法律常识、文化互动等方面,从环境以及人文方面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居民身心健康,拉进居民之间的关系,使得邻里关系更加紧密,社区氛围更加和谐。
(四)项目预期成效:通过开展垃圾分类、法律普及、健康运动以及文体活动等,为居民搭建了一个全民互动的学习、 (略) ,让居民们感受到社区丰富的文化生活和人性的关怀,积极营造社区的和谐气氛,保障文化型社区的构建。
(五)项目预算(控制价):9.*元。
(六)项目周期:7个月,自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
三、承接社会组织类型及要求
(一)在县级及以上职能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二)具备良好的资源整合能力,且具备与此次发布项目相关的项目经验。
(三)熟悉崇州情况,已在崇州其他村(社区)承接并实施过项目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
(五)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
四、申报项目时需提供的资料
申报单位需 (略) 社区开展针对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评估与调研,并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设计。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需要加盖鲜章,主要包括:
(一)社会组织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机构简介、项目实施团队简介及机构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机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其他人员的需《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四)项目计划书(包括初步方案、经费预算、预期达到的目标效果及评估指标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和证明的材料。
五、项目执行标准:
(一)项目执行过程中及 (略) 社区报送相关简报图片等;
(二)项目服务期满后15日内, (略) 社区报送项目实施总结、自评报告、评估申请及资金使用明细等;
(三)自愿 (略) 社区开展的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80%的,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接受测评,满意度仍低于80%的,在结项评估审定金额的基础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减服务费用100元。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先评后定的方式,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单位投递书面报价,同时进行现场陈述,由评审小组按现场陈述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二家单位进入第二轮。第二轮由全体参会的议事会成员进行投票,得票最高的单位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七、时间安排
(一)有意参加项目竞争的申请人于2024年5月31日17:00点前到观 (略) 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并申领标书文件。
(二)请有意参加项目竞争的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17:00点前递交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参与竞争的单位需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额度为2000元(大写:*仟元整 ),请有意参加项目竞争的申请人于2024年5月31日17:00点前存入观 (略) 社区对公账户。未按期如数缴纳的,不予参加竞标。
(四)发包时间和地点:本公告发布的项目发包会议定于2024年6月4日下午14:00点 ,在观 (略) 社区居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召开。
八、其他事项
(一)截止2024年5月31日17:00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数量不足3家的,我社区将再次征集项目,项目发包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自行整合公告项目的报价资料,请根据公告内容准备竞标资料;
(三)请参加竞争的单位自行密封报价资料现场投递,否则无效(只需一次报价),资料一式2份;
(四)未中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在召开会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按期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地址:观 (略) 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邹春祥 联系电话:*
观 (略) 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