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江西 (略) 活性炭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12-30至2024-12-31,2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8-*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68号昌江 (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活性炭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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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 (略) / (略) /历尧村野鸡坞地段 |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
编制单位: | 景德镇益安 (略) | ||||
项目概况: | 江西 (略) (略) (略) 历尧村野鸡坞,项目投资*元,环保投资*元。项目为活性炭建设项目,年生产规模为*吨活性炭。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主要污染源为设备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期间可 (略) 面洒水压尘,减少扬尘量。 2.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的公厕进行 (略) 理,清捞作为农肥使用。 3.固体废物 主要为包装袋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 (略) (略) 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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