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MJ ***
1.招标条件
(略) 首期建设工程(教学楼装修)已由 (略) 市 (略) 区发展 (略) 以明发改资【2015】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市 (略) 区代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拨款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镇昌十二街68号, (略) 小学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为1934.24㎡,造价约284万 。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且 * 日前必须投入使用,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略) 首期建设工程教学楼装修工程,本次招标建筑面积为1934.24平方米;本项目招标包含: (略) 首期建设工程教学装修工程中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屋面防水、供配电照明系统安装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等相关内容。(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 .78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执行国家、 (略) 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 (略) 市管理有关规定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 (略) 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略) 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 (略) 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 (略) 市(区) (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 (略) 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略) 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略) 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 (略) (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 (略) 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略) 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 (略) 于被 (略) 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 (略) 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4月)为拟派项目 (略) 保资 (略) 保证明材料。 (略) (略) (略) 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略) 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 (略) 。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 (略) 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 (略) 罚, (略) 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 (略) 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 (略) 全生产事故( (略) (略) 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 (略) 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略) 市 (略) 区 公 (略) 接受投标报名。 (略) 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 *** , (略) 电话: *** 。报名成功后, (略) 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 2015 年 6 月 1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5 年 6 月 5 日 17 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 (略) 报名。
5.3 (略) 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 (略) 文
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5.6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略) 市 (略) 区 公 (略) 办理确 (略) 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略) 市 (略) 区 公 (略) 指定开标室(地址: (略) 街道百灵路88号 )。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 (略) 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 (略) 市 (略) (略) 门关于规 (略) 秩序、遏制弄虚 (略) 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 (略) (略) 、 (略) 市公 (略)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略) 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略) 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略) (略) 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略) 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 * “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 (略) 上交易系统”下载相关文件, (略)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略) 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 (略) 。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 (略) 区代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街道 地 址: (略) (略) 街道简平路1 (略) 3期711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 系 人: 刘小姐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