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高县开元盛景项目相关债权债务申报登记的公告
临高县开元盛景项目又名正大十里海二期,位于临高县临城镇临昌路东侧。2022年春节前,临高县开元盛景项目由于纠纷,项目一直停工至今。为切实做好临高县开元盛景项目后续处置工作,现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临高县开元盛景项目的决策部署,对该项目的相关债权、债务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止。
二、登记地点
(略) 临高县临高县信访局(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9号)
三、登记联系人
付诚媛,联系电话:*,*
四、申报登记的债权债务范围
申报人因临高县开元盛景项目而与海南钜 (略) 、 (略) 等公司之间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货款、工资、借款、贷款、工程款、劳务费以及其他债权债务等)。
五、申报登记债权债务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报登记人为个人的,需要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个体工商户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登记人为单位的,需要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欠条、借据;协议、合同;银行交易明细;供货单据、付款凭证;债权、债务形成过程的书面《情况说明》;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4.提交证据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字捺印。
六、申报登记债权债务注意事项
1.凡因临高县开元盛景 (略) 有债权、债务的个人及单位请及时进行申报登记。
2.县信访局负责本次债权、债务的申报登记,请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如实、全面申报,未按时申报或者漏报的,县信访局将不再接受申报。对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临高县房地产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组(代章)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