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龙溪镇小密溪村股份经济合作 (略) 龙溪镇小密溪村(详见附图)建设小密溪村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二期),现对该项目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 (略) 民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本建设项目有直接重大利害关系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2024年9月13日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听证参加人。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9日到2024年9月18日。
二、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溪自然资源所,邮编:*,联系电话:*;
三、公示内容简介: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龙溪镇小密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项目名称:小密溪村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二期)
建设项目位置: (略) 龙溪镇小密溪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922平方米,建设二幢四层标准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建成后用于解决本村企业生产用房需求。
建设要求:该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等于1.2,建筑密度不作要求,建筑高度不大于等于24米,绿地率不作要求,该项目场地标高为6.9-11.0米。
四、相关图片:见附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溪自然资源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