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竞争性谈判。
1.2服务地点: (略)
1.3服务内容:受*方委托,对在建工程实体及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
2.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见证取样检测等),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略) 有固定的试验检测场所。
2.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3.其它
3.1进度款支付方法:每半年按实际发生量,参照《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关于规范〈 (略) 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2012]1496号)等,按照《 (略) 物价局、 (略) 财政厅关于调整〈 (略)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川价费[2004]28号)等相关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计算试验检测费用,再按投标报价下浮的百分比进行结算。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3年03月2日至2023年03月09日(工作日,9:00-12:00至13:00-17:00)
4.2报名地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质监站,503室)
5.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16日10:00时
递交文件及评选地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4号会议室(202室)
谈 判 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8-*
联 系 人: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