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第二实验小学原址新建项目(旧楼修缮)(项目名称)已由建发改投资〔2021〕5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第二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建莲北路南岗堡8号
2.工程建设规模:建宁县第二实验小学原址新建项目(旧楼修缮),工程投资金额*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第二实验小学原址新建项目(旧楼修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4.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后金额*元(按预算审核价下浮10%作为中标价 )。
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6.标段划分(如果有):/。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注册地为建宁县且在诚信企业库内的建筑企业(按照“建委办〔2022〕21号”文执行),企业资质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投标。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8.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4 日至 2023 年8月8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8 时 0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建 (略) ( (略) 建宁县闽江源路( (略) 际物流园区)3幢-1层,联系人:苏女士 (0598) 396 611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由投标人公账转入或投标单位委托 (略) 报名,报名后投标单位委托人至银行将报 (略) 指定账户,委托代理人需要持报名授权委托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开户名称:建 (略)
开户行及账号: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投标单位需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五、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1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建宁县建筑业企业投标保证金按建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建政办(2017)164号文件执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略)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代表可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单位代表如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投标单位代表如为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提交上述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相应材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代理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投标材料。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建 (略)
地址: (略) 建宁县闽江源路( (略) 际物流园区)3幢-1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8-* 联系人:苏女士
建 (略)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