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略) (略)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略)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 (略) 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局党组书记、局 (略) 的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二是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将学法治思想与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履行防惩统计造假的重大政治责任,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三是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工作要求,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推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市委、政府, (略) 范围内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培训工作,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深入学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统计工作,推进依法执法,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确保统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突出学法治思想。我局始终坚持把深入学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将学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将学法治思想与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纳入日常统计业务培训,面向基层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定期举办统计法治专题学共同提升。三是不断丰富宣传方式,通过“ (略) (略) ” (略) ,以“统准小数据,推动大发展”为主题,以“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需求,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宣传统计法治”为宗旨, (略) 民普及统计知识和深入宣讲解读统计法律法规。
(四)加强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抓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严格落实《黑龙江省统 (略) 罚裁量基准表》各项要求,规范统 (略) 罚裁量权。
(六)打造“五经普+法治”品牌。把“五经普+法治”作为普查工作的重要抓手。大力营造全社会了解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氛围。在日常入户调查过程中,通过发放《一封信》和统计法治宣传单,使普查对象充分认识经普的意义,要求普查对象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诚信普查,如实上报数据,应统尽统,配合好经济普查。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普查登记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局人员下沉到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增强基层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效提升数据质量。 (略) 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设立普法宣传摊位、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促进社会各界了解统计、诚信统计,动员普查对象积极配合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统计人员流动性大、对统计工作认识和配合度不高,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意识不强。
(二)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受限于符合条件的行政编制人员较少,目前整体统计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统计执法人员不足2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增强依法统计意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一是要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召开统计法治专题培训,通过法律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对统计基础知识、数据填报规范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增强企业的法治观念,及时解决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进一步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中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 (略) ,及 (略) 理结果,逐步改善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工作基础和法治观念,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意识。要拓展新的普法宣传形式,面向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结合“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注重普法宣传的社会效果,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对于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既要使其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更要明确自身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认真遵守各项统计法律法规。
(三)加强队(略)建设,做好统计执法人员培育工作。有计划动员组织统计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培训考试,要求从事统计工作满3年以上的符合条件人员必须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建设一支业务素质好、执法能力强的统计执法人员队(略)。
(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加大对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同时每年组织各专业人员开展“统计大讲堂”业务培训,针对各专业指标计算方法开展学。
(略) (略)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