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机公司10月用钢锭(129.5吨,后审) (略)
(略) 受鞍钢 (略) 设备资 (略) 重机公司驻在组委托,对其 重机公司10月用钢锭(129.5吨,后审) (略) ,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 ***
2、项目名称:重机公司10月用钢锭(129.5吨,后审)公开竞价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
3.2、项目要求
3.2.1、项目明细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1 钢锭 28 吨
2 钢锭 32 吨
3 钢锭 33 吨
4 钢锭 36 吨
注:中标 (略) 签订技术协议。
3.2.2、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 (略) 报价,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3.2.3、投标报价为:不含税
3.2.4、供货要求主要描述:
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相应项目技术要求。
3.2.5、交货时间: *** 至 ***
3.2.6、交货地:
3.2.7、付款方式描述:产品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视资金情况分期付款。承兑汇票结算,买受方不负责贴息。
3.2.10、 中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2.11、注意事项
(略) 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
以下资质文件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1、要求生产型企业,经营范围覆盖投标品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略) (略) http:/ *** 下载)。 3、要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对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对尚未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件;如果不能提供上述2种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 (略) 相关机构开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其他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4、要求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 5、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5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 (略) 评价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通过资质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评标。
6.潜在投标人报名的规定
6.1报名时间 *** 09:00:00至 *** 09:00:00, (略) 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 )报名。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方: 鞍钢 (略) 设备资 (略) 重机公司驻在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机构: (略)
地 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 ***
联系人: 龚佑发
电 话: ***
传真:
网 址: http:/ ***
(略) : (略) (略) (略) (略)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