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第TJ04标段(减水剂、速凝剂)采购项目第2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义龙 (略) 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第TJ04标段(减水剂、速凝剂)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2号补遗书(共1页),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补遗修改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JSJ合同包:*元(含税总价);SNJ合同包:*元(含税总价)。”修改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JSJ合同包:600.*元(含税总价);SNJ合同包:*元(含税总价)。”
招标人:中铁十六局 (略) 义龙 (略) 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第TJ04标项目经理部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