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 (略) 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台板式换热器技改项目 | (略) 海盐县武原 (略) 1383号 | 丹佛斯(嘉兴) (略) | 浙江 (略) | 投资*万元人民币,租用浙 (略) 厂房面积*平方米,主要采用加强板、端底板、接管、不锈钢、液氮、铜箔、铜带等为原料,经剪板、成型、切角冲孔、钎焊、清洗、组装、检验、包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冲压装配自动线、真空炉、氦检机等进口或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台板式换热器的生产能力。 | 加强车间通风。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标后纳管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