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办函〔 * 号
关于 (略) 市 * 年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
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各市(区)分局:
根据原 (略) 省环境 (略) 门《转 (略) (略) 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 * 〕 * 号)和《关于印发< (略) (略)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江环〔 * 号)的规定,我局组织对纳入 * 年市级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 * (略) 了评价,并将评 (略) (略) 进行公示,公示 (略) 会公众和企业的反对意见。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经评定,纳入 * 年市级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 * 家企业中,除 * 家企业因已关闭、停产等原因不参与评价外,参与 * 年市级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共 * 家,其中“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2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0. * %)、“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4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1. * %)、“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 * 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 * .4%)、“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8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3. * %),具体评价结果见附件。
请你们将此文转送各有关企业,并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对“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进行失信惩戒,对“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对“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进行守信激励,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完善 (略) ,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略) 环境保护及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请你单位指导完成整改的“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和“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按照《关于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 * 号)有关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略) 申请环境信用修复。
附件:1、 * 年 (略) 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2、 * 年 (略) 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不参评企业名单
(略) (略) 办公室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