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7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2023年度采购第一批环卫设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 (略) | (略) 雁 (略) 北段326号1栋 | 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省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其他车辆 | 电动保洁车 | 双胜牌 | SS1200DZH-12J | 27(台) | * | * |
1-2 | 其他车辆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总质量≥18吨) | 佛莱特牌 | FLT5180ZXX6 | 1(台) | * | * |
1-3 | 其他车辆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总质量≥31吨) | 徐工牌 | XGH5312ZXXZ6 | 3(台) | * | 1,* |
1-4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竖式垃圾容器 | 佛莱特牌 | FLT24A | 5(个)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啸天、王晓军、李俊、李敏、尹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收费标准”下浮21%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监管部门为:乐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略) 乐至县松林街2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乐至县天 (略) 南二巷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雁江区 (略) 雁江区河埝街罗家坝小区A幢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斌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