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发〔2023〕8号), (略) 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我局起草了《 (略) 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略) 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各社会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公众于11月10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徐艺
电 话:*(传真),邮箱:*@*26.com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略) 建设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
(略) 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略) 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略)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略) 委、省政府《关于 (略) 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 (略) 建设, (略) 质量总体水平, (略) 高质量发展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唱响“一大品牌”、实施“六大战略”、推进“三大建设”, (略) 建设,全面加快质量升级,夯实质量基础,打响质量品牌,确保质量安全,为 “文化抚州,梦想之舟”品牌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品牌影响力、人民群众质量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 (略) 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持续增强。制造业占GDP比重保持总体稳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中等质量竞争力阶段,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19件。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食品药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0%。
——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到20项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8个,省井冈质量奖(提名奖)2个以上,支持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不少于 1 个。
——质量基础设施和治理体系更加现代高效。争创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1个以上、完善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建设,实现县区首位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全覆盖,效能更加高效,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到2035年, (略) 建设成效显著,质量基础设施现代高效,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实现达到更高水平,质量氛围更加浓厚。
二、工作任务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 (略) 建设新动能。
1.强化质量发展创新驱动。构建政产学研用联动质量创新体系,激发创新协同新活力,聚焦提升质量竞争和质量保障关键环节和领域,实施产业链质量攻关、协同创新,构建新型创新合作网络和利益共同体。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着眼新型工业化要求,加快推进数智化改造。力争推动 3.3 万家企业上云上平台,700 家以上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查问诊率达到 100%,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力争达到 45%, (略) 级“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区 4 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基本实现数字化管理。推进农业、教育、医疗、物流、文旅等“互联网+”智慧平台建设应用,督促平台企业保障商品质量安全和服务品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旅局)
2.打造质量发展区域标杆。主动对标创建国家质量 (略) 标准,探索有特色的质量效益型发展路径,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制定 (略) 质量发展战略。支持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创造性地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产业质量效益,支持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鼓励各 (略) 井冈质量奖、赣出精品、中国质量奖、中国精品、全国质量标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
3.凸显质量绿色发展优势。 (略) 生态文 (略) 和全国第二个、全省唯一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 (略) 建设,发挥绿色生态优势,以特色优势提升区域竞争力。围绕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纺织等重点领域,开展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积极申创碳达峰试点示范,推动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加快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 (略) “两山”转化中心和GEP核算成果应用,探索打造“赣抚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探索推出以生态标准、生态品牌、碳普惠碳中和助推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推进产业质量变革,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
4.夯实产业基础质量支撑。围绕培育壮大“2+4”主导产业、各县(区)“1首位+1主导”产业,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行动,培育一批“五基”领先企业和产业基地。开展工业基础领域质量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高关键基础材料质量稳定性、一致性、适用性。改进基础零部件与元器件性能指标,提升可靠性、耐久性、先进性。支持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提高生产制造敏捷度和精益性。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5.增强产业链质量竞争水平。 (略) 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 “1269”行动计划,全 (略) 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2416”行动计划,围绕产业链布局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责任链。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和有色金属精深加工2个千亿级优势产业,加快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农林产品深加工4个主导产业发展,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水平。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推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6.打造质量领先产业集群。深入实施“五十百千万”工程,围绕大力发展“2+4”主导产业和各县(区)“1首位+1主导”产业,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和质量基础设施升级,着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铜铝基新材料、锂电和光伏新能源、化合物半导体和新型显示、大健康食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全市加快培育千亿产业集群,各县(区)重点打造百亿产业集群。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帮扶计划,引导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建产业集群质量标准创新合作平台,推广卓越管理实践,形成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深入实施质量提升,全面强化质量安全供给。
7.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打造“抚州制造”新品质。
强化农产品食药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推进消费品质量升级。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更新和品牌化发展,推行消费品高端品质认证,加快日用陶瓷、快速消费品、纺织服装等传统消费产品品牌化发展和提质扩容,强化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满足多样化多层级消费需求;扩大优质工业产品供给。聚焦提升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合格率提升三大行动,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促进品质升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
8.全面提升工程质量,铸就“抚州建造”新优势。以打造“江西装配建筑先锋”品牌为抓手,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升级,提升数字化设计水平,提高技术水平和施工管理能力。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行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大力构建以装配式建筑为核心、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制造为一体的建筑业发展新格局。支持建筑业企业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向集团化、多元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向工业化、智能化、低碳化建造迈进,打造“抚州建造”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9.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打响“抚务周到”新品牌。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 ,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攻坚,县(区)首位产业实现“全产业链一链办”, 统筹推进“全市域通办”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动基本公共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等提质扩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15+3”健康江西专项行动,启动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疾病预防处置能力。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的精准性和可及性。提升物流服务能力与水平,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程度。加快国家文化和旅游 (略) 建设,促进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提质扩容,积极打造本土马拉松和村字头品牌赛事,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级全域森林康 (略) 建设,启动生态康养名城创建行动。在旅游、健康、养老、文化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开展质量满意度提升行动,通过质量改进,不断提高服务品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抚州海关、 (略) 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人社局)
(四)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质量发展水平。
10.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赋予首席质量官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严格履行企业质量首负责任、产品质量“三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
11.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促进提质降本增效。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开展研发、采购、生产、服务等全过程质量在线监测、诊断与优化,提高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引导企业推行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企业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水平。加强质量人才队*建设,提升质量诊断和质量改进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12.争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 (略) 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品牌发展机制,健全以质量保证、品牌管理、技术创新等为核心的品牌建设综合体系,强化跨部门资源整合,形成统一权威、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实施品牌培育工程,锻造一批优势明显的品牌精品。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品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国资委)
(五)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强化质量治理保障能效
13.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围绕科技创新、优质制造、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服务站点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14.深化质量法治建设。统筹推进质量安全、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地方性法规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支持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推行产品和服务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略) 、 (略) 、市委宣传部)
15.完善质量政策制度。完善多元化、多层级的质量激励机制, (略) 长质量奖、 (略) 标准创新贡献奖等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表彰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落实企业质量投入相关税收、金融优惠政策,将高层次质量 (略) 高层次人才认定范畴。加快推动上级一揽子惠企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抓好政策落实跟踪问效,加大对民营企业质量创新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中国人 (略) 分行、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工商联)
16.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监管,强化网络销售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开展打击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专项执法行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17.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联合会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加强质量工作交流互鉴,深化质量合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新旅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略) (略) 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地广泛开展质量强县(区)、强镇(乡、街)、强业、强企“四强”创建活动,扎实有序 (略) 建设。(责任单位: (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完善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 (略) 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确保党中央、 (略) (略) 委、 (略) 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责任单位: (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
(三)强化考核评价。开展质量工作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按规定予以督查激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 (略) 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组织部、 (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