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现就《屯昌年鉴(2023)》编纂出版印刷项目进行公开选聘供应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屯昌年鉴(2023)》编纂出版印刷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对《屯昌年鉴(2023)》开展编纂和出版印刷服务工作。
(一)编纂工作及要求
1.文字稿:编纂修改补充约130家单位年鉴来稿,按《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5月18日中华人民 (略) 令第467号)、《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范》(中指组字〔2017〕6号)、《关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中指组字〔2020〕12号)、《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04年12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和《 (略) 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实施细则(修订版)》(琼史志通〔2021〕24号)等规定,编纂成书。
2.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稿件的分纂、总纂,形成初稿;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编纂阶段的三审三校,形成定稿。
(二)出版印刷及要求
1.书名:《屯昌年鉴(2023)》。
2.开本:大16开(889毫米×1194毫米)。
3.内文纸张:80克哑粉纸,环衬:230克特种纸。
4.封面、封底:157克铜版纸+3毫米中纤板,覆哑膜,压凹凸,烫金。
5.印数:350册。
6.光盘:350张,附于封三。
7.装订方式:锁线精装、平脊。
8.出版:公开书号出版,供应商负责办理出版号(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出版社书号)。
9.质量要求:
(1)内容、编校、设计、印刷等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10.时间要求:在年鉴稿件送达后3个月内完成编纂排版及三审三校工作(由供应商承担审校工作,与本中心的审校工作不同),并完成印刷出版。
三、供应商资格与材料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相应资质和资历,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合并后的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承担本项目工作主要成员的简历和资历、资质证明材料,开展工作的方式和时间说明。
(三)主要业绩(包括近五年完成出版的著作,取得的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等)。
(四)报价单:报价应当包含年鉴内容编辑、排版设计、公开出版及书号、三编三审三校、印刷、装帧、材料、运输、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单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价为含税价格。
四、选聘方式
选聘采用报名、报价方式进行,本中心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综合判断,进行优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材料接收
(一)供应商到本中心现场递交材料,或邮寄材料。
(二)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3日,每日9:00至11:30,14:30至17:00。
(三)地址:屯昌县史志编纂中心( (略) 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三路屯昌县委县政府大楼二楼),邮编:*。
(四)联系人:钟慧。
(五)联系电话:0898-*,*。
六、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因未执行相关规定和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二)供应商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再另行协商。
(三)所有报价材料请密封送(寄)交。
(四)出版印刷成品由供应商送至本单位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特此公告。
屯昌县史志编纂中心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