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冀州自然资源告字[2024]20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2024-30号 | 位于河北冀州高新技术产 (略) (南区) (略) 西侧、 (略) 北侧 | (略).00 | 工业用地 | 50 | ≥1.3 | ≥40% | 1376.69 | 1376.69 | (略)元或(略)元的整数倍 |
2024-30号地块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FJ(略)号)的要求,容 积 率:≥1.3、建筑密度:≥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其他均应按《 (略)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细则(试行)》(冀国土资发[2015]11号)、《 (略) 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新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该宗地块来源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略) 2022年度第2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578号。
二、中华人 (略) 、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凡 (略) 、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及法律、法规和公开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单位与法人的资格证明,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相应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挂牌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三、挂牌出让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略) 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略) (略) 自然资 (略) 委托 (略) 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29日16时, (略) (略) (略) 分中心三 (略) 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31日至 2025年1月29日16时, (略) (略) (略) 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9日16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条件的,将在2025年1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略) (略) 分中心,挂牌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30日10时00分。揭牌时间为2025年2月6日10时00分。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交地面积进行调整。
(二)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均由竞得人负责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三)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四)基础配套设施(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进出口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五)安全距离、消防通道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六)成交后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并缴纳。
(七)该宗地为标准地,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略)元,容积率不低于1.3。
(八)、本次挂牌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户 名: (略) (略) 数据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
账 号:(略)
开户行:河北银行衡水冀州支行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分中心
(略) (略) 兴华南大街342号
财务科:0318-(略)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318-(略)
(略)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