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4月19日建设部新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福建省住建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略) 业务发展需要,经集团会议研究决定, (略) 业务拓展合作事宜开展报名工作,欢迎省内合格的意向单位前来参加。
一、概况
基本情况:建宁县建设 (略) 需进行业务拓展合作,拟邀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共同承揽检测业务,本公司为意向合作方提供有关检测的设施设备、检测场所以及劳务服务, (略) 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合作内容:意向单位检测资质必须齐全,提供技术、人员支持,协助本公司做好技术培训、资质维护、质量安全管理等实验室管理工作。
二、意向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质:
资质要求: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公路工程-综合*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测参数含桥梁检测项目)。
3.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总公司注册地在福建省内;
三、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所有材料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需注明法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17时30分。
报名方式:纸质版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7时30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本公司不予受理。意向单位也可在截止时间前先将电子报名材料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63.com,再将 (略) ,收件地址:建宁县濉溪镇 (略) 10- (略) ,收件人:饶工 *。
五、其他事项
1. 后续本公司根据报名情况,将具体合作要求书面通知已报名意向单位并组 (略) 报价比选。
2.本公司对本次活动的规则和所有响应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本公司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3.凡对本次合作事宜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林工:*
饶工:*
座机:0598-*
建宁县建设 (略)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