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 (略) 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范围
202 (略) (略) 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11日上午8时
地点: (略) (略) (府前大街100号)办公楼前
三、有关说明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参加体检。
2、体检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202 (略) 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直接交付体检机构。
4、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实施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5、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见附件2)。
咨询电话:#
附件1:202 (略) (略) 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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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