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受 (略) 市公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略) 改造工程弱电系统(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1、项目内容: (略) (略) 改造工程弱电系统;采购预算:45万元
2、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 (略) 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7)其他详见具体需求。
2.2下列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货物总体要求:
供应商提交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略) 业规定的标准,并对来源合法性负责;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4、政策功能
4.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 (略) 、国家 (略) 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 (略)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 (略) 、 (略) 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4.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报价,并提供由中国信 (略) 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4.3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报价,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4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 (略) 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
4.5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 (略)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询价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 (略) 市公 (略) 网站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 * 号)。
4.6本次采购除特别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 (略) 及答疑: * 日上午9:00-9:30(过时不候),地点: (略) ( (略) 市 (略) 区洪公祠1号,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请供应商按时参加 (略) 及答疑。请务 (略) 和 (略) 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 (略) (略) 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略) 及答疑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响应文件编制与提交
6.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表》、所供货物品牌、型号、规格、配置和技术指标、产品说明、技术资料和服务承诺,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略) 和帐号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 (略) 理。
6.2报价应包括货物交 (略) 有费用:即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 (略) 有含税费用。采购需求中的分包,供应商不得拆分报价。
6.3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 日9:10至9:30密封送达(不接受传真、邮寄)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中路265号 (略) 市公 (略) 一楼B区1229号房间。
7、评审与成交标准:
7.1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略)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2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
7.3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确定价格最低、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最优的为成交供应商。
此最低价为按照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 (略) 价格折扣的报价。价格扣除标准如下:
(1)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在评审时分别给予当次一般产品最低报价5%和5%的价格扣除(特别说明: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 (略) http:/ *** ” (略) “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依据)。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
7.4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略) ,成交供应商及时到 (略) 市公 (略) 北门大厅前台领取成交通知书。
8、签订合同
8.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8.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重新采购,也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重新采购的,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 (略) 门将 (略) 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 (略) 市政府采购活动。
9、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 (略) 均不退回。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波
联系电话: ***
11、 (略) 联系方式
询价文件编制:高峰
电话:025-- *** ;
联系传真:025-- ***
地址: (略) 市 (略) 中路265号 (略) (略) ( (略) 市公 (略) )
12、采购文件请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政府采购”免费下载,网址如下:http:/ *** 。供应商如未注册,请登 * (略) 市公 (略) 用户平台(http:/ *** )注册登记,否则, (略) 发布。如果供应商自愿办理CA证书, (略) 办事指南,咨询电话 *** 。
安局机关委托,就 (略) (略) 改造工程弱电系统(项目) (略) 上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NJZC- *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改造工程弱电系统
三、预算资金:¥450,000.00元(单位:人民币)
四、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略) 制造证明或产品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 (略) 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技术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略) (略) 会员(如未办理,请及时办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略) 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8、供应商特定条件:无。
六、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略) 市属、区(园区)属国有全资(控股)企业(涉及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
七、报价时间: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 9:30:00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9:30:00
网上报价登录地址:http:/ *** />
其他相关事项: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波
(略) 电话: ***
采购文件编制人:高峰
编制人联系电话: ***
九、备注:
1、供应商应登 * (略) 市公 (略) (略) 注册登记,否则, (略) 发布(注册登记地址:http:/ *** )。
2、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 (略) 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略) 办法》(苏财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函送至 (略) 市公 (略) 一楼北大厅, (略) 不直接受理供应商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