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交通、风电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因操作不规范,导致塌方、水土流失、施工污水外溢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的产生,给周边群众生活生产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市 (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 (略) 辖区内交通、风电建设项目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12月2日,市 (略) (略) 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及水利部门,召开交通、风电建设项目环境问题整治集体约谈会,全市交通、风电建设项目企业负责人参会。
市 (略) (略) 交通、风电项目环境问题整治集体约谈会
会上,各部门强调约谈企业不是目的,督促提醒才是关键,企业需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边坡治理、建设相应围挡、抑尘措施、定期清理淤泥沉淀池等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做好项目建设前期规划选址,严禁在环 (略) 开展施工建设。各相关企业会后要认真梳理目前在建项目是否存在此类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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