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 (略) 吉 (略) 东侧,现该小区A栋住宅楼业主为方便出行使用,申请在A栋住宅楼加装1部电梯。电梯占地面积5.04平方米,电梯总建筑面积61.20平方米(其中电梯轿厢面积30.24平方米,连廊面积30.96平方米),电梯高度18.60米(详见附图)。
根据相关规定,现按程序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1日),如需听证或对该项目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y*@h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略) 152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邮政编码:*;
三、咨询电话:*,联系人:王艺涵。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1.项目区位图
2.总平面图
3.单体图
4.效果图